消费者维权到底有多难?很多人都难以想象,尤其是在互联网高度发达,直播带货随处可见的今天,因销售场景复杂,销售量巨大,消费者的维权工作更是难上加难。但近日关于“燕窝事件”的一则诉讼案件,却让人们看到了不一样的维权场景。
2022年1月14日,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对“燕窝事件”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新闻通报,具体来说,在诉讼中,河南消协诉求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、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辛巴旗下公司)、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(燕窝品牌方,以下简称融昱公司)、大洲新燕(厦门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燕窝生产方)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,退赔7971万余元。这一消息,引起了大众的热烈探讨。
主要探讨的方向有两个方面,一方面是辛巴方面积极主动履行赔付责任,让人们看到了新时代的维权场景。另一方面则是,“燕窝事件”中,多位主播、明星带货茗挚燕窝,为何河南消协只向辛巴团队提起诉讼?这样做合理吗?
针对这两个方面,专业人士也进行了深挖和探寻。首先,在履行赔付责任方面,辛巴团队确实积极主动,并且在“燕窝事件”发生后不久,辛巴就站出来当众承诺“负责到底”,而且,辛巴团队还提出了“先行赔付方案”,不管“燕窝事件”究竟是销售主体的错,还是带货主体的错,辛巴团队都先行赔付,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。
事后,广州仲裁委也发布了终局裁决,证明辛巴团队是被融昱公司故意误导才做出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,所以,广州仲裁委判定融昱公司应赔付辛巴公司损失。
其次,河南消协在提起诉讼时,主体有6个,包含融昱公司、和翊公司、大洲新燕、快手,天猫和辛巴,但除此之外,对于其他同样带货茗挚燕窝的主播和团队,河南消协却只字未提。这不由得让人们疑惑,同样是向消费者推荐了茗挚燕窝,为何河南消协只诉讼辛巴团队,而忽略其他主播?是区别对待,还是刻意为之?
消费者维权本就不易,所以我们更期待各地消协能够公正公平客观地去维权,让该承担责任的企业都承担责任,这样才能达到彻底维权的目的。
网友回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