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讯 9月21日,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,为精准帮扶北京市剧院、剧团、演出经纪机构,推动演出行业复工复产,提振市场信心,温暖观演人心,结合当前全市疫情发展态势,根据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<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>等的通知》要求,将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演出票价补贴政策。
此次票价补贴针对2020年7月21日后,在北京市剧院开展的营业性演出,重点扶持市属、民营(在京注册)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、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主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。要求补贴对象的演出须按照文旅部《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限控比率要求进行售票,100元及以下低价票设置比例不低于全场可售票总数的30%。(示例:限控比率30%,1000座剧场的可售票总数300张,100元及以下低价票须不低于90张;限控比率50%,1000座剧场的可售票总数500张,100元及以下低价票须不低于150张;限控比率75%,1000座剧场的可售票总数750张,100元及以下低价票须不低于225张)。
此次票价补贴标准为,补贴总张数不超过全场座位的30%,如1000座剧场补贴总张数不超过300张,小剧场(500座以下)每售一张票补贴80元,中大剧场一般演出每售一张票补贴100元,大型歌剧、舞剧、交响音乐会每售一张票补贴200元。符合补贴要求的演出组织方(演出许可申请单位),可向首都剧院联盟进行补贴申报,且须在演出开票前进行预申报,并参照北京市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提交相关材料,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演出场次不享受演出票价补贴。
此前,在9月18日,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已下发通知,允许剧场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增至剧院座位数的7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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